4.初试地点: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。
5.复试时间、地点、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,并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。复试时所带材料:准考证(保留准考证至2007年9月)、毕业证书原件(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)、本人身份证、成绩单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。复试形式:口试与笔试、实验或临床操作结合。复试内容: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。具体为:①外国语听力和口试测试;②专业综合课考试(笔试时间为2小时,由相关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命题,主要考核考生对该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,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、解决问题的能力);③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。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(指大专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、本科结业生、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),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,加试的两门课程名称待下达复试通知时由相关学院再通知。美术学专业的专业考试内容为:素描,考生自带纸张和画板等绘图工具;考试时间为6小时,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一门速写,另一门由艺术学院另行通知。设计艺术学专业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内容为:手绘和电脑两部分,考生自带手绘工具、纸张和画板等绘图工具;考试时间为6小时,其中手绘3小时、电脑3小时;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一门素描,另一门由艺术学院另行通知。
四、体格检查
体检时间: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,具体时间、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。
体检标准: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等修订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》执行。
五、录取
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(包括初试、复试)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
表现、业务素质、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进行差额复试,最后确定录取名单。
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、定向或委托培养、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。同等学力考生及MBA考生一律以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形式录取。
非定向、定向、委托培养、自筹经费的具体含义:
非定向: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,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。
定向: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、不转人事档案,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。
委托培养: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、不转人事档案,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。
自筹经费:应参加全国统考,执行统一的录取标准。人事档案转入学校,由学校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,学校所在省(区、市)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派遣到接收单位。
六、培养费收费标准
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,报名前后见中南大学网上通知。
七、学习年限
我校招收的硕士